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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使用“太浦河”品牌被依法刑事拘留
文章来源:北京科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点击数:2115 更新时间:2013-02-23
未经许可使用“太浦河”品牌被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1月,青浦经侦支队接到练塘镇某涤纶制线厂法人代表的报案称,本市某实业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假冒其公司注册的“太浦河”商标,并将假冒“太浦河”品牌的涤纶线等产品以低廉的价格非法出售给客户,造成其公司利益及名誉受损。
青浦经侦民警对该案立案侦查,并通过走访摸排和对注册商标版式流出的渠道进行侦查。1月30日,民警在松江区李塔汇镇某地将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嫌疑人梁某抓获。
经查,自2012年8月,犯罪嫌疑人梁某在未经“太浦河”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委托另一纺织品生产公司,并非法向该公司提供“太浦河”注册商标的原厂外包装盒样品和产品作为制假样本,假冒“太浦河”品牌生产涤纶线。后将大量假冒产品冒充原厂产品非法向外出售,从中非法牟利达40余万元。
现犯罪嫌疑人梁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