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类 高参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受河南高参酒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代理第33类“高参”商标驳回复审工作,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第33类“高参”商标符合《商标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予以初步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