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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的通报
关于2014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版权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2014年,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和著作权登记机构将著作权登记工作作为版权社会化服务的重点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引导,开拓思路,提高质量,使全国著作权登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在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规范版权交易市场、带动版权质押融资、推动版权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2014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继2013年包括作品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质权登记在内的著作权登记总量首次突破百万件以来,2014年我国著作权登记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总量达1211313件,比2013年增加了201656件,增长19.97%。其中,作品登记992034件,较2013年的845064件增长了17.39%;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218783件,较2013年的164349件增长了33.12%;著作权质权登记496件,涉及主债务金额262543.1万元。2014年,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突破了20万件,同比增长幅度较大,反映出我国版权产业的智力成果和创新能力。
二、作品登记有关数据
2014年,全国共完成作品登记992034件,较2013年的845064件增长了17.39%。其中,全年登记量较大的地区和单位是:北京市510794件,占登记总量的51.49%;上海市187653件,占登记总量的18.92%;中国版权保护中心84950件,占登记总量的8.56%;江苏省55230件,占登记总量的5.57%;山东省40425件,占登记总量的4.07%;重庆市34591件,占登记总量的3.49%。以上登记数量均超过3万件,登记量总和为913643件,占全国登记总量的92.09%。
从登记作品类型看,数量最多的仍然是摄影作品428819件,占登记总量的43.23%,其他依次是文字作品340576件,占登记总量的34.33%;美术作品177095件,占登记总量的17.85%;影视作品12858件,占登记总量的1.30%;音乐作品6977件,占登记总量的0.70%;图形作品6126件,占登记总量的0.62%;模型、戏剧、舞蹈等及其他类共计7740件,占登记总量0.78%;录音制品11264件,占登记总量1.14%;录像制品579件,占登记总量0.05%。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有关数据
2014年,随着国内软件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软件研发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延续了近年来高速增长的发展态势,全年共登记218783件,同比增长33.12%,登记量首次突破20万件大关,再创历史新高。
从登记区域分布来看,东部地区登记最多,西部地区增速最快,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登记量进一步持续增长。其中,东部地区登记软件162323件,约占我国软件登记总量74.19%,西部地区登记软件25005件,同比增长52.33%,高出我国整体软件登记增速近1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登记软件23658件,同比增长47.30%;东北地区登记软件7267件,同比增长38.74%。
从登记量排名上看,2014年位列全国前五位的地区仍然为北京、广东、上海、江苏和浙江,与上一年度相比排名未发生任何变化。五地共登记140300件,占登记总量64.13%。其中,北京登记48650件,同比增长16.61%;广东登记37643件,同比增长41.86%;上海登记19623件,同比增长30.91%;江苏登记19216件,同比增长28.82%;浙江登记15168件,同比增长27.86%。
按登记增速排名,2014年位列全国前三位的地区依次为宁夏、江西和重庆。其中,宁夏登记703件,同比增长231.60%,江西登记1990件,同比增长112.15%,重庆登记2752件,同比增长72.32%。
四、著作权质权登记有关数据
2014年,全国共完成著作权质权登记496件,涉及合同数量233个,涉及作品数量1045件,涉及主债务金额262543.1万元,涉及担保金额287245.1万元。
其中,作品著作权质权登记305件,涉及合同42个,涉及作品数量305件,涉及主债务金额76426万元,涉及担保金额109170万元。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191件,涉及合同191个,涉及软件数量740件,涉及主债务金额186117.05万元,涉及担保金额178075.05万元。
近年来,在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和著作权登记机构的共同努力下,著作权登记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希望各地区、各单位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版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程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平台,进一步提高著作权登记信息统计和报送的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完善著作权登记信息统计和报送人员的队伍建设,确保著作权登记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不断提升著作权登记工作质量,使著作权登记工作真正成为促进版权产业发展和加强版权保护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