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38455号“GLUE BOARD”商标异议成功
受异议人郑主领委托,我公司代理第11538455号“GLUE BOARD”商标异议一案,异议理由:被异议商标可译为“胶粘板”,为指定商品的通用名称,用作商标缺乏显著特征。
经商标局实质审查认为异议理由成立,被异议商标不予以核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