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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汉朝: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
近年来,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从人民群众需求出发,不断探索完善符合司法规律、贴近群众实际的便民利民服务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契合时代要求的司法服务。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就人民法院司法便民、阳光司法工作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降门槛:让老百姓打官司更加方便
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这意味着,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材料,人民法院都应当予以登记立案。据景汉朝介绍,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数量达994.4万件,同比增长29.54%。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
景汉朝表示,不少法院还创新立案方式,更好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如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发了自助立案机,半年时间内立案4832件,平均立案时间只有15分钟,极大提高了立案效率,减少了当事人等待时间。江苏全省法院推行网上立案服务,当事人或律师可以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随地通过电脑、手机上网提交起诉材料,完成立案手续。2015年,江苏全省法院网上立案25779件。福建省泉州法院率先推行异地立案服务,构建起家门口诉讼的新型立案模式。当事人在全市任何一家法院或法庭都可以完成立案手续。泉州法院全年为当事人和律师跨域立案14445件。
宽渠道:实现诉讼服务的全覆盖
各级法院转变服务理念,构建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及移动客户端、12368热线“三位一体”综合性、立体化、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平台,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人民法院司法为民便民的响亮品牌。
景汉朝介绍说,目前全国98.9%的法院已经建成诉讼服务大厅,面积共计110.6万平方米;2189家法院运行诉讼服务网,781家法院建立诉讼服务手机APP客户端;1734家法院开通12368服务热线。
2015年,吉林法院建立电子法院,将传统诉讼服务大厅的诉讼引导、登记立案、诉讼费交纳、先行调解、材料收转、文书送达、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职能,统一整合到电子法院平台,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上海法院开通律师网络服务平台,实现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约见法官、费用收取等事项的一站式管理。
聚惠民:让人民群众享受一站式服务
景汉朝在采访时表示,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人民法院将以往分散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诉讼服务项目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向当事人提供庭审之外的全部诉讼服务。许多法院在原有立案、信访服务功能基础上,增设执行查控、文书送达、档案查阅、诉调对接、保全鉴定等窗口,实现“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
景汉朝说,一些法院结合地区特点,向当事人提供特色服务。如江苏南京中院建立了公众法律图书馆,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创建了法律书苑,合肥包河区法院开辟了便民服务区,成都武侯法院提供盲文导诉服务等,让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更加真切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求精准:提高便民措施的针对性
景汉朝介绍,近年来,全国法院针对不同情况,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便民措施,提高司法便民的精准度。一是在案件的审理程序上,各地法院都在进行案件繁简分流。对案件事实清楚的简单的案件采取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进行审理,对复杂的案件依法采取普通程序审理。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有70%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有效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二是在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等地方,我们的法院考虑到老百姓打官司很不容易,积极采取巡回审判等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便民诉讼。如通过车载法庭、马背法庭等进行巡回审判。三是针对一些特殊的群体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如律师经常和法院打交道,需要法院提供一些智能化的信息、网络服务, 2015年1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上线,致力于为律师提供更加方便透明高效的诉讼。该平台共收录律所信息21707条,律师信息81476条。律师登录该平台后,可以享受网上立案、网上阅卷、案件查询、电子送达、联系法官等服务。四是针对一些行动不便,如老弱病残需要特殊司法服务的当事人,各地法院主动上门进行调解、开庭,努力提供人性化的便民诉讼服务,努力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创模式: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人民法院通过创新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主体等,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景汉朝介绍说,不少法院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网上调解、网上送达、视频庭审、视频接访、网上执行等,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参与诉讼活动。如安徽省蜀山区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开创了“e调解”。当事人登录预约后,可即时与在线调解员进行互动,真正实现了足不出户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通过“e调解”化解案件150件。安徽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360全景导诉系统和机器人诉讼服务员,提供智能导诉服务。
景汉朝介绍了一些法院建立多元服务体系的情况,他说,一些法院打破由法院一家提供诉讼服务的传统模式,创设律师服务窗口,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解室,引进妇联、交警、劳动、工商、银行、邮政等部门驻点服务,设立法律援助岗、志愿者服务岗,积极构建多元诉讼服务体系。最高人民法院还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地法院践行“眉山经验”,大力加强诉非衔接,把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进行有效对接,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民事商事纠纷。
延服务:实现诉讼服务大辐射
景汉朝说,为强化民生保障理念,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群众需求的差异性,特别是针对那些打官司不方便的群众,通过将服务触角延伸到乡镇街道、田间地头,实现诉讼服务送上门。如四川金牛区法院在辖区街道办事处设置“诉服通”,并配备专人服务,方便群众在家门口享受诉讼服务。贵州遵义两级法院在乡镇基层组织、司法所等部门设立1417个诉讼服务联络点,负责材料收转、文书送达、信访化解等工作。云南宣威市法院创立“庭、站、点、员”四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实现诉讼服务送进门网格式全覆盖。
全公开:实现阳光司法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近年来,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信息化为依托,将司法工作晒在阳光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公众了解司法,走进司法,信任司法,进而使人民群众坚定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信心,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景汉朝梳理了自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在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实现阳光司法方面的工作。他说,2013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建成了体系完备、信息齐全、使用便捷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全面向社会公开案件进展情况、案件审理结果,以及执行案件关键节点信息,让公众便捷查阅案件信息,了解案件审理进度,监督案件裁判。同时,开通司法网络拍卖、大要案庭审直播、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等,实现3512个法院专网全联通、数据全覆盖,建成1.8万个科技法庭,实现案件审判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据介绍,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法院公开案件信息23.2万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308万人,限购失信被执行人机票、车票共435.59万人次,直播庭审13万次。截至2016年3月23日8点,全国各级法院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16179894份。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13207份。网站访问量达5.287亿人次。
此外,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下发后,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各级法院推进“五个一律”工作要求,强化办案公开透明。“减假暂”案件立案后一律向社会公示;三类罪犯“减假”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三类罪犯开庭审理一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有关方面代表旁听;“减假暂”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布;发现“减假暂”中的违纪违法一律依法从重追究责任。“五个一律”提出后,全国法院“减假暂”案件公示率达到94.65%,其中三类罪犯“减假暂”案件公开开庭率达到98.14%;减刑、假释案件法律文书上网率达到86.85%。除依法不能不宜公开的案件或暂不具备上网条件的法院办理的案件外,均实现了依法公开。目前对公开开庭审理的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已经实现100%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有关方面代表旁听,实际到庭旁听率也达61.11%。对“减假暂”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人民法院从严追究纪律、法律责任,并对已发现的5起典型案例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景汉朝表示,2014年,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进展。2014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开通网上申诉、视频接访系统,让申诉群众在当地或家里就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反映诉求,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截至2015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共视频接访8394件次,办理网上申诉5185件次。
2014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查询、预约立案、网上阅卷、联系法官、预约退费等服务,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诉讼活动,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极大方便当事人诉讼。
2015年是全面推进“阳光司法”的一年。景汉朝介绍说,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开发的中国法院手机电视客户端上线,第一时间传达法院重要资讯,用创新方式讲好法治故事,传递法治声音。到2015年底,该客户端累计用户超过64.9万人。2015年3月,首次向社会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白皮书,全面展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举措,生动再现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成效。
201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再次推出中国法治客户端,实现“互联网+诉讼事务+新闻”深度融合,打造“e时代法律事务专家”。
2015年12月中旬,最高人民法院英文网站上线,成为对外发布权威信息的平台和面向世界的重要窗口,向世界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回应国际关切,满足国际社会对中国司法的认知需求。
与此同时,为及时发布司法动态,回应社会关切,自2015年1月1日,全国法院全面实行新闻发布例会制度。2015年全年各级法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6000场,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26次。
景汉朝最后强调,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