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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店傍名牌 擅用商标遭周黑鸭起诉
文章来源:北京科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点击数:1175  更新时间:2016-04-18

             4月16日讯,湖北周黑鸭公司生产的鸭脖等卤味已经走出武汉,成为武汉的特色小吃享誉全国。随着其名声鹊起,很多卤味店和小吃店开始使用其具体特色的注册商标,打着“周黑鸭”的牌子吸引顾客。近日,常州武进一家招牌为“金牌周黑鸭”的小吃店被正牌湖北周黑鸭公司起诉至武进法院,认为该店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误导了消费者,要求法院判令其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店主承认其实施了侵权行为,并愿意立即更换门头招牌,但认为周黑鸭公司要求赔偿数额过高,无法接受。在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考虑到被告经营时间较短,营业额不高等因素,最后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8万元。根据湖北周黑鸭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在江苏仅在南京、苏州两市设立门店,目前在常州并没有授权设立任何门店。
  法官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本案中的小吃店销售的鸭类卤制品与周黑鸭公司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同种商品,且该小吃店店铺使用标识含有与周黑鸭公司完全一致标识且被突出使用。小吃店未经许可,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涉案商标相近似的标识,已构成商标侵权,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来源: 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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