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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实施《中华商标协会会员服务内容》的通知
文章来源:北京科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点击数:1265  更新时间:2016-04-21

关于公布实施《中华商标协会会员服务内容》的通知

 会员单位:

   201645日至12日期间,经中华商标协会第三届理事会表决,《中华商标协会会员服务内容》已获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华商标协会

2016414

 

中华商标协会会员服务内容

 

为更好地服务会员,进一步提升中华商标协会凝聚力,对遵守《中华商标协会章程》、积极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单位,提供如下服务:

一、副会长单位

(一)参与协会重要工作的研究讨论,共同决定协会重大事项。

(二)根据需要优惠或免费就商标注册、管理、运用和保护等问题,提供帮助或指导建议;对特殊重大事项,必要时可协助与商标主管等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

(三)优惠注册参加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以下简称“品牌节”),作为嘉宾受邀出席相关活动;优先受邀在品牌节论坛上发表演讲或主持;在品牌节会员文化展示活动中免费享受1分钟的宣传时间。

(四)优先受邀参与商标行政和司法等政策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

(五)每次培训班享受4个免费名额(每年度培训班不少于4次)。

(六)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国际交流合作及港澳台交流活动。

(七)在中华商标网开设副会长专栏,免费展示副会长单位基本情况;免费在《中华商标》杂志上集中展示一次,优先在杂志上发表专业文章。

(八)享受普通会员(一)至(十)项服务。

二、常务理事单位

(一)参与协会重要工作的研究讨论,共同决定协会重大事项。

(二)根据需要优惠或免费就商标注册、管理、运用和保护等问题,提供帮助或指导建议。

(三)优惠注册参加品牌节,受邀出席相关活动;在品牌节会员文化展示活动中免费享受45秒的宣传时间。

(四)优先受邀参与商标行政和司法等政策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

(五)每次培训班享受3个免费名额(每年度培训班不少于4次)。

(六)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国际交流合作及港澳台交流活动。

(七)在中华商标网免费展示常务理事单位基本情况;优先在《中华商标》杂志上发表专业文章。

(八)享受普通会员(一)至(十)项服务。

三、理事单位

(一)参与协会重要工作的研究讨论,共同决定协会重大事项。

(二)优惠注册参加品牌节,受邀出席相关活动;在品牌节会员文化展示活动中免费享受30秒的宣传时间。

(三)每次培训班享受2个免费名额(每年度培训班不少于4次)。

(四)在中华商标网免费展示理事单位基本情况。

(五)享受普通会员(一)至(十)项服务。

四、普通会员单位

(一)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向政府有关部门表达会员合理诉求。

(二)整合会员优质资源,搭建会员合作平台。

(三)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调解会员纠纷。

(四)优惠提供商标案件专家论证意见。

(五)向法院推荐符合条件的商标行政案件诉讼代理人。

(六)向社会公众推荐优秀商标代理机构会员。

(七)协助会员做好打假维权工作。

(八)协助会员解决商标注册中遇到的问题。

(九)免费参加与商标主管机关、法院等部门开展的商标业务交流活动。

(十)赠送全年《中华商标》杂志、全年《会员通讯》、《中国商标年鉴》、《中华商标协会年度工作报告》。

(十一)每次培训享受1个免费名额(每年度培训班不少于4次)。

(十二)优惠注册参加品牌节;在品牌节会员文化展示活动中免费享受20秒的宣传时间。

 

本服务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中华商标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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