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类“京膳堂”商标撤销成功
我公司代理申请人对第30类“京膳堂”商标申请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
经商标局审查认为:原申请人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无效,决定撤销该商标,原《商标注册证》作废,有效清楚了闲置商标资源,为申请人争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