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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对已通过代理人业务培训考试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已通过代理人业务培训考试人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我分会定于2019年4月3日上午,在北京举办面向已通过我会举办的代理人业务培训考试人员培训班,就商标评审工作新动向等内容进行培训。
一、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4月3日9:00
培训地点:人民大学世纪馆北301教室(人大世纪馆西北门出入)
二、主办方
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
三、日程
时间 | 内容 | 授课人 | 地点 | ||
4月 3日 | 上午 | 9:00-10:00 | 商评委案件审理工作新动向 | 商标局 | 人民大学世纪馆北301教室(人大世纪馆西北门出入) |
10:00-12:00 | 商标评审“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性质、适用范围、认定标准 |
四、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过2015年(包含2015年通过三门考试科目人员以及2018年加试通过“相关诉讼”的人员)、2016年、2017年商标代理人业务培训考试人员。
(二)《商标代理人业务培训考试证明》在有效期范围内。
(三)单位会员资格在有效期范围内。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人员填写附后的《报名表》。
(二)上述报名材料请以邮件形式于4月1日前报送。主办方指定邮箱:mamengchifei@cta.org.cn。
(三)主办方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纸质报名材料。
七、报名确认
主办方在接到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并确认已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后,将回复:“报名成功”以确认报名完成。未接到上述回复的,报名无效。
八、入场条件
(一)报名人员持已领取的《商标代理人业务培训考试证明》,前往培训现场进行报名确认。
(二)报名人员进出会场,须出示主办方已颁发的商标代理人徽章,以便识别,维护秩序。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培训计入培训记录,请报名人员携带上述证明,联系工作人员签章。
(二)未领取《商标代理人业务培训考试证明》及徽章的人员,可登陆中华商标协会官网,阅览《关于换发2015年商标代理人业务培训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前往我分会领取。
联 系 人: 马孟驰飞
联系电话: 010-68987923
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
20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