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类"酱本"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撤销成功
受申请人北京国锦祥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依法代理对第33类“酱本”商标申请撤销三年不使用。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依法审査认为:撤销理由成立,撤销第33类“酱本”商标,原《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