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类“PWD”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撤销成功
受申请人李某委托,我公司依法代理对第3类“PWD”商标申请撤销三年不使用。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依法审查认为:撤销理由成立,撤销第3类“PWD”商标,原《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