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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程序
文章来源:中国商标网上注册中心  点击数:3269  更新时间:2010-07-04

              专利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程序

      1. 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

  由于PCT尚未实现授权的国际合作,因此授权的任务仍由各个国家局完成。申请人应在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特殊情况下,有些国家要求20个月),向希望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家提交该国规定的国际申请的译文,缴纳规定的费用,指明要求获得的保护类型。由于各国法律不同,相关规定也不同,详情见各国专利局官方网站。

      2.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应办手续
  1) 申请人应提交国际申请的中文译文,包括以下文件:

  a)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书面声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

  b) 原始的说明书译文

  c) 原始的权利要求书译文

  d) 原始的附图译文

  若附图中无文字内容,也应提交国际公布附图的副本。

  e) 摘要和摘要附图译文

  如果国际公布是用中文公布的,则只需提交国际公布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的副本。

  2) 应缴纳费用: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发明)、申请附加费、文印费、宽限费(适用时)、优先权费(适用时)其他费用参见费用表。

  3) 期限: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届满前办理1),2)事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的,在缴纳宽限费后,自优先权日起32个月届满前办理进入手续。

  4) 在中国境内无长期居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应委托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代理机构办理。

       3. 国际申请译文的提交

  申请人应将国际申请的译文提交到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PCT处。可邮寄、面交、传真、电子方式。以传真方式提交时,应在传真之日起14天内将传真原件传送到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PCT处。进入日以后提交的文件不再允许以传真方式提交。

     4. 进入日的确定

  当申请人办理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收到译文之日和缴纳的申请费、文印费、宽限费之日相比较,以后到日确定为进入日。进入日的确定意味着国际阶段程序的结束,国家阶段程序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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