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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程公司将“小肥羊”商标案向最高院申诉
网易财经8月3日讯 今日,针对媒体报道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下称“小肥羊公司”)最终获得调味品类“小肥羊”商标一事,内蒙古华程科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程公司”)总经理刘华向网易财经独家回应称,“现在谈结束还为时尚早”。刘华表示,目前北京市高院的判决只是让商评委撤销其于2009年8月24日核准的内蒙古华程科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小肥羊"为其涮羊肉汤料等调味品的商标的裁定,但说“小肥羊"商标最终归属哪方还为时尚早。“我们打算向最高院提起申诉”。
据媒体报道,7月26日,小肥羊公司收到了由北京市高院寄来的关于调味品类"小肥羊"商标的行政判决书。判决结果显示:驳回华程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小肥羊集团新闻发言人李丽婵告诉网易财经,北京高院的此次判决意味着华程公司抢注的"小肥羊"调味品类商标不得被核准注册,同时也意味着华程公司已经取得的商标注册证被撤销。
事实上,有关“小肥羊”商标的争议已经持续8年之久。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01年1月份,华程公司就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小肥羊”商标的注册申请。2002年3月份,“小肥羊”商标正式核准注册为第30类(调味品类)商标并予以公告。针对华程公司将“小肥羊”注册为调味品类商标的行为,小肥羊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名将华程公司告上北京一中院,开始了漫长的法律诉讼。2004年3月15日,北京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华程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要求华程公司停止生产“小肥羊”牌火锅底料。
但事情还没有结束。2009年8月24日,应华程公司的申请,国家商评委核准了华程公司注册“小肥羊”为其涮羊肉汤料等调味品的商标。为此,小肥羊公司将国家商评委作为被告,华程公司作为第三人告到北京一中院。今年3月份,北京一中院判决小肥羊公司胜诉,华程公司遂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旷日持久的商标争议背后其实是商业利益之争。刘华在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2003年底北京高院作出华程公司使用‘小肥羊’商标构成不正当竞争这一判决,对我们的影响相当大。按照该判决,我们必须停止生产‘小肥羊’牌火锅底料,于是,商超要求我们下架,经销商也纷纷要求退货。据我们统计,当时我们的损失达到四五百万元。”据介绍,目前华程公司已经不再生产“小肥羊”品火锅底料。
小肥羊公司官方网站的资料显示,“小肥羊”牌调味品归属于小肥羊调味品有限公司,包括火锅汤料、调料、调味酱、火锅蘸料等系列产品。其中,小肥羊调味品有限公司是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拥有一块调味品生产基地,年生产能力为1500吨左右。 另据小肥羊集团向网易财经提供的信息显示,小肥羊火锅底料从2005年1月上市以来,目前已做到产销量和市场覆盖率全国第一,产品已覆盖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远销到到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