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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给予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奖励100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商标网上注册中心  点击数:2232  更新时间:2010-08-18

                                            陕西省给予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奖励100万元

    本报讯 近日,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年起,省内企业商标凡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省政府对每件商标的所有人奖励100万元。

    《意见》要求从2010年到2020年,全省中国驰名商标拥有量由19件增加到100件;陕西省著名商标由781件增加到350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由10件增加到50件;商标有效注册总量由31384件增加到70000件。

   《意见》制定了实施商标战略的具体扶持政策:

    一是对商标注册予以扶持。引导和推动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注册和使用商标,指导出口型企业及时到境外注册商标。凡省内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由省商务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资助;扶持培育一批名、优、新、特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凡申请涉农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由省农业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资助。

    二是奖励驰名、著名商标。从2010年起,省内企业商标凡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省政府对每件商标的所有人奖励100万元。凡被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的,由市级政府给予一定奖励。鼓励企业内部建立奖励制度,奖励所属相关部门和个人。

     三是开展商标战略实施试点工作,推行商标权质押贷款工作。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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