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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武鸭脖商标在北京一中院对决公堂
文章来源:中国商标网上注册中心 点击数:2432 更新时间:2010-10-22
精武鸭脖商标在北京一中院对决公堂
2010年10月21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就精武鸭脖商标的归属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
2005年,天津精武畜禽繁育科技有限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欲将精武商标覆盖到熟鸭脖、熟鸭、熟鸭内脏商品上,并依此对武汉的精武鸭脖企业进行商标“打假”。
今年6月,因为武汉鸭脖企业武汉零点公司代理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文峻对此提出异议,天津新申请注册的精武商标与武汉鸭脖企业注册的九九精武、精武路第一家、汉口精武商标近似,有抢注之嫌,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据此驳回了天津精武公司的申请。
天津精武公司不服,将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了法庭,请求撤销其裁定,文峻律师作为第三人出庭。
在法庭上,天津精武公司代理人认为,既然武汉引证的九九精武等商标,与天津精武公司精武商标均已注册,就说明他们不构成近似。
文峻认为,天津精武公司曾以商标近似为由,阻止了武汉一家精武鸭脖公司注册与精武鸭脖相关的商标,而且其在并不生产熟鸭脖的情况下,申请在熟鸭脖等商品上注册精武商标,明显是恶意抢注,会误导消费者。
在法庭上,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重申,天津方面申请注册覆盖鸭脖商品的精武商标,与武汉鸭脖企业注册的三枚商标在识别主体及适用的商品上类似,易引起公众误解,两者之间存在关联。法庭未当庭宣判。
新闻来源:网易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