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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证据材料重“证据链”轻“孤证”
文章来源:中国商标网上注册中心  点击数:2797  更新时间:2010-10-26

商标证据材料重“证据链”轻“孤证”

 

    苏科

 

    近日,很多客户在应对商标局的商标异议案件、商标异议答辩案件、商标使用证据材料提交案件以及应对商评委的商标争议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件、商标异议复审、商标异议复审答辩等案件,就如何提交商标证据材料一事多次向本人咨询,本着对客户负责的精神,现就有关商标证据材料的准备及使用谈谈自己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提交商标证据材料应避免“孤证”

 

    很多客户说自己的证据材料一抓一大把,可真正能发挥上作用的不多。有的客户仅仅只能提供个商品的标签,有的客户只提供一本企业自己的宣传彩页,有的客户能提供一些合同文本,但太孤单。更有甚者,利用WORD做了一些所谓的“合同”,就连我们代理人一眼都能看出来是用WORD的做的,别说是商标局的审查员和商评委的审查员了。再者,很多客户日常根本不注重商标证据材料的保存,连自己的公司名称都不知道什么叫规范,原本是“北京苏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却偏偏要写什么“北京苏科公司”,“北京苏科代理公司”,“苏科知识产权”、“北京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等,试想想,这些简称与公司的营业执照完全不符,能发挥上作用吗?

 

    因此,在提交商标证据材料的时候,真实有效为前提。然后,要避免“孤证”,多提交一些容易形成“证据链”的证据材料。

 

    二、商标证据材料应多提交具有“证据链”的证据材料

 

    俗话说的好“单枪匹马难成战啊”,仅仅凭企业的一个商品标签、一本宣传彩页、一份合同就能充分证明您的商标在实际投入使用、宣传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答案肯定是否定的,那么如何来提交具有“证据链”的商标使用证据材料呢?我认为:

 

    1、要充分准备。

 

    企业将商标投入宣传使用就应当着手证据材料的保存。如委托设计公司设计企业网站、企业宣传彩页、企业户外广告等;委托印刷公司印刷企业不同版本的宣传材料;委托广告公司、传媒公司所做的平面广告、视频广告等;以及在各大报纸、期刊、杂志、电影、电视、电台、车身等广告的宣传等基本上都应当有个协议、合同、缴费票据之类的吧?把这些大量的材料做个储备,就是为提交商标证据材料的一个充分准备。

 

    2、按“证据链”的方式保存并提交

 

   保存商标证据材料应设专人、建专档。比如:平面媒体宣传档、动画视频媒体宣传档、展览会交易会档、新闻媒体报导档、资质荣誉档等;

 

   档案设置好后,保存的时侯就要注重“证据链”。如平面媒体宣传档内的期刊杂志证据材料装订应是:封面底面的复印件+目录的复印件+正文宣传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复印件+缴纳费用的票据复印件;动画视频媒体档内的证据材料装订应是:合同协议复印件+付款票据复印件+不同时间不同区域展出播放时间表+播放画面截图或照片等;新闻媒体报导档保存与提交的细节是应尽可能的保留该介质的名称、版面、期号、日期等,切记不要只裁剪报导的“豆腐块”而形成“孤证”。  

 

   3、证证相印,环环相扣

 

   在提交任何商标证据材料的同时,都应当注意证证相印、环环相扣。即:该证据来自何方,我要证明什么?又有什么证据能够相互印证来自合法、来自有效和使用得当?因商标局、商评委暂不收实物,那么提交复印件的证据材料,在注重证据链的同时,必要时应对复印件做公证或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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