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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警方开展专项商标打假行动破案总价值达5300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商标网上注册中心  点击数:2392  更新时间:2011-01-16

                                                               太原警方开展专项商标打假行动破案总价值达5300万元

  本报讯 昨日下午,太原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汽配用品行业保护产权、打假治劣及警方破获的制假售假涉嫌违法案件等有关情况。

  警方称,目前,我市汽车行业特别是零配件市场混乱,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配件价格混乱无序、商品进货渠道繁多、违规经营严重,都是导致汽车维修质量下降的直接原因,给广大用户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严重扰乱了汽配市场的经营秩序,给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针对这些情况,去年11月以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把汽配市场纳入侦查范围内,安排大量警力对汽配市场开展实地明察暗访,调查走访,掌握了大量案件线索,破获了数起案件。

  案例一:苗某、张某等假冒注册商标案

  警方近日查明,犯罪嫌疑人苗某、张某从省内外购进原材料乙二醇、原机油,雇佣人员将购进的原材料勾兑加工成机油、防冻液,而后将自制的机油、防冻液分别灌装、包装,制成涉及一汽大众、上海大众、壳牌、昆仑、长城、蓝星、星辰、北京现代等品牌的机油、防冻液产品,销售给小型汽车修理厂。2007年至今,出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机油、防冻液,涉案金额达到数百万元。在打击汽配行业制假售假行动中,警方当场缴获大量假冒名牌机油、防冻液及未灌装的品牌空桶数十万个以及成套的生产设备。目前,涉案人员已被逮捕。

  案例二:靳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警方近日查明,嫌疑人靳某从2008年11月开始在万水物贸城经营,从2010年9月15日到12月4日,靳某从嫌疑人张某处购进价值达100万元的假冒润滑油开始销售。按照《刑法》214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规定,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15万元以上的应予以追诉。嫌疑人靳某已被批准逮捕。

  自“亮剑”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共立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21起,侦破20起,涉案价值100万元以上的7起,涉案价值500万元以上的两起,缴获盗版、假冒、伪劣商品数量21万余件,逮捕29人,捣毁犯罪源头22个,破案总价值达5300万元。(张 慧)

      来源: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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