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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擅自使用著名商标罚款5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商标网上注册中心 点击数:2629 更新时间:2011-02-09
杭州擅自使用著名商标罚款5万元
根据《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规定,使用杭州市著名商标的商品,如果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生产经营者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撤销著名商标的认定。同样,滥用著名商标的,也将被撤销认定。一旦被撤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如果擅自使用或者超越核定使用范围使用“杭州市著名商标”字样,最高可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
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