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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延安代表建议将“申请在先”-修改为“使用在先”
文章来源:中国商标网上注册中心 点击数:2441 更新时间:2011-03-03
左延安代表建议将“申请在先”修改为“使用在先”
为杜绝商标被恶意抢注、异议等,左延安代表建议将现有《商标法》规定“申请在先”原则变换为“使用在先”原则,以商标的实际在先使用作为注册申请的条件,同时加大商标申请注册的审核力度,严格审核申请人的身份、商标的使用用途,合理规范商标注册申请的门槛条件,以此最大限度地保护在先商标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实现商标的价值。
来源:中国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