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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工作已启动
文章来源:北京科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点击数:2433  更新时间:2011-07-17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工作已启动

      《著作权法》于1990年9月7日颁布并自199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后,分别于2001年10月和2010年2月进行过两次修订。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表示,随着高新技术特别是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著作权法律制度遇到严峻挑战,进一步加快推进《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他强调,《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首先必须立足于国情,致力于解决我国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其次要掌握好著作权法利益平衡原则,妥善处理好创作者、传播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基本平衡,妥善处理好保护著作权与保障信息传播的关系;此外,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经验和做法。

        转自《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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