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机关提醒消费者谨防假冒双汇产品
河南省工商局商标处及时把情况上报给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根据《商标法》最终批复为:“双汉王中王”、“双汀王中王”、“欢汜王中王”、“观汇王中王”、“欢汇王中王”、“双汀”、“欢汇”等7个商标构成侵权。
请广大消费者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