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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政府向获得驰名商标企业奖励50万元
文章来源:北京科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点击数:2613 更新时间:2012-03-13
辽宁省朝阳市政府向获得驰名商标企业奖励50万元
辽宁省朝阳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全市商标战略的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及激励机制。
《意见》确定了“十二五”期间朝阳市商标战略发展目标:
到2015年,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自主品牌。
全市新增注册商标1000件,实有商标总数超过2000件;
新创中国驰名商标2件,驰名商标总数达到3件;
新创辽宁省著名商标20件,总数超过70件;
地理标志商标实现零的突破,注册地理标志商标1至3件。
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企业或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5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