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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商局通报2011年十大商标侵权案例
文章来源:北京科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点击数:2393 更新时间:2012-03-15
辽宁省工商局通报2011年十大商标侵权案例 3月14日,辽宁省工商局通报了2011年全省工商机关查处的十大商标侵权案例。
1、沈阳市工商局查处的赵某销售假冒茅台酒违法行为案,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沈阳市工商局查处的王某制售假冒“金牧哥”、“玉兔”牌火锅油案,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新民市工商局查处的某加工厂制售侵犯“五常”注册商标专用权大米案,当事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
4、大连市工商局查处的葛某销售侵犯“西洋”注册商标专用权化肥案,当事人已被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1万元;
5、大连市工商局查处的某汽车美容养护中心侵犯 “龟博士”服务商标案,当事人已被责令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处2万元罚款;
6、大连市工商局查处的郭某销售侵犯“东古”商标专用权酱油案,当事人被处没收未销售的侵权商品260桶及所有制假原料,并被罚款4万元;
7、大连市工商局查处的某轴承机电有限公司销售侵犯 “SKF”注册商标专用权轴承案,当事人已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尚未售出的侵犯“SKF”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轴承274套,并被罚款2万元;
8、抚顺市工商局查处的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侵权洋酒案,当事人已被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并被罚款8万元;
9、本溪市工商局查处的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泸州”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当事人已被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并被罚款人民币6万元;
10、营口市工商局查处的某超市销售侵犯“红牛”注册商标专用权饮料案,当事人已被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138箱,罚款9513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