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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明专利自优先审查请求提出起1年内审结
文章来源:北京科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点击数:2220 更新时间:2012-07-18
中国发明专利自优先审查请求提出起1年内审结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优先审查,自优先审查请求同意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
该办法对予以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范围作了详细规定:
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
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
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
而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签有专利审查高速路(PPH)、中欧合作协议等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的,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事项按照相关协议处理,不适用该办法。
根据该办法的要求,申请人需要提交《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等相关材料来办理优先审查手续,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2个月。若申请人未能在期限内答复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停止优先审查,按一般申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