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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吉罗红:贯彻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的商标案件审判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科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点击数:2541 更新时间:2012-09-05
北京高院吉罗红:贯彻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的商标案件审判政策北京市高院副院长吉罗洪在《商标法》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上表示,1985年至2012年,北京法院共受理一审商标民事案件2964件,审结2858件,共受理一审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7896年,审结6793件。1997年至2011年,共受理一审商标刑事案件453件,审结448件。
吉罗洪说,商标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竞争手段之一,其主要功能在于表明商品的来源,对商标权的保护应当注重保障其功能的实现。北京法院在商标司法审判中紧紧把握商标这一本质属性,始终坚持从混淆标准出发确定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确定商标授权确权的界限。商标司法审判已经成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一环,但当前市场环境尚需完善,商标诚信的缺失非常明显,商标权利人的保护需求也日益迫切。因此,商标案件的数量将在未来的一个时期内持续增长,重大敏感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也将越来越多。
吉罗洪表示,北京法院将继续大力贯彻“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的司法政策,高效审理各类商标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