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商标拟200万美元转让
据悉,厦门市华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美国华纳兄弟娱乐有限公司争议近三年,始于今年获得注册证书的“华纳”商标(18类,皮具);
近日亦以200万美元(约合1250万人民币)达成意向协议,而其注册的“华纳”41类(电视广播、娱乐、教育、音像等)及“华纳”34(烟草、香烟)类,目前也在洽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