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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知产法庭跨区域受理首案:发生在南通的商标侵权案
文章来源:北京科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点击数:1169 更新时间:2017-02-10
近日,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就原告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漯河市果琪饮品有限公司、如皋市超达罐头食品批发部提起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予以立案登记。
养元公司系第5127315号“六个核桃”注册商标权利人。该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2类无酒精果汁、无酒精饮料、杏仁乳(饮料)等商品上,有效期限为2009年6月28日至2019年6月27日。根据市场调查,原告养元公司发现如皋市超达罐头食品批发部有果琪公司生产的大量假冒“六个核桃”核桃饮料。原告养元公司诉称,果琪公司未经其许可,在其生产、销售饮品的显著位置突出使用“六个核桃”,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同时,果琪公司擅自将“六个核桃”特有包装用于其产品包装,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养元公司认为果琪公司对其构成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1月19日,苏州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成立,按独立机构模式运行,并实行跨区域管辖,审理发生在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市辖区内的专利等技术类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还将审理发生在以上各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300万元以上的一审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发生在以上各市辖区内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等。这起发生在南通的商标侵权案成为苏州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成立五天后受理的第一起案件。
来源;苏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