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审查与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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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组合商标的审查
文章来源:中国商标网上注册中心 点击数:3408 更新时间:2010-07-03
颜色组合商标的审查
一、颜色组合商标显著特征的审查
1.本商品天然的颜色,不予注册。
2.商品本身、商品包装物或服务场所通用的或常用的颜色,不予注册。
3.单一颜色,缺乏商标的显著特征,不予注册。
二、颜色组合商标的相同、近似审查
1.颜色组合商标与普通商标或立体商标指定颜色相同或近似,容易使消费者发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两商标均为颜色组合商标,当其组合的颜色和排列的方式相同或近似,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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