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类“金鳄”商标撤销答辩成功
受上海本事高服饰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代理就第25类“金鳄”商标被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一案依法进行答辩,在规定期限内认真组织证据材料,提交符合规定的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证据材料。
商标局审查认为提交的商标使用证据材料有效,第25类“金鳄”商标不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