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北京舜天鸿泰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北京科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第32988410号“七巧屋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782999号“第7感”商标已被撤销,其已不再构成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