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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金童”蚊香商标被刑事拘留
文章来源:北京科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点击数:2548 更新时间:2011-06-14
假冒“金童”蚊香商标被刑事拘留
广西新闻网鹿寨讯(记者王缉宁 通讯员周捍家)鹿寨县某蚊香厂法定代表人徐某,把自家产品贴上他人的注册商标,然后上市销售,涉案金额近100万元。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6月12日,徐某被鹿寨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6月9日,鹿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工商部门开展检查行动时,在该县某蚊香厂内查获贴有“金童”商标的蚊香280.5箱,计16830盒,以及“金童”牌蚊香标签47400张等。
随后,警方联系上晋江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称,他们并未授权该蚊香厂生产“金童”牌蚊香。警方确认,该批蚊香包装及商标标识均系假冒商标。据此,警方认为该蚊香厂的行为侵犯了金童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随后,警方依法传唤了该蚊香厂法定代表人徐某。
徐某交代,去年8月,一名自称姓王的商人上门委托他们生产“金童”蚊香。见利润丰厚,徐某答应了,并在未取得金童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在自己的产品上加贴对方的注册商标,并销往市场。警方初步调查得知,该蚊香厂生产的“金童”蚊香,涉案金额近100万元。
6月12日,警方依法对徐某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员仍在追捕中。
转自广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