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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孔祥俊:保护商标应为重要使命
文章来源:北京科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点击数:2395 更新时间:2012-09-05
最高院孔祥俊:保护商标应为重要使命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孔祥俊在发言时表示,商标法颁布30年来,商标案件的数量快速增长。从1985年至2011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涉及商标权的民事、行政案件56069件,审结53595件。商标案件的类型日趋多样化,特别是第二次修改后的商标法赋予了人民法院对于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后,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开始广泛扩展至商标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各领域。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日趋成熟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疑难、复杂和新类型的商标纠纷案件不断增加。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通用名称、地理标志等新类型的商标权属和侵权纠纷不断涌现,因知名作品名称、重大赛事名称被抢注而引发的商标纠纷,以及与网络交易平台、搜索引擎关键词广告和竞价排名服务有关的新类型商标案件,均为人民法院的商标审判工作提出了新课题。对于许多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需要人民法院及时明晰法律标准。
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5个高级法院、50个中级法院和52个基层法院开展了“三审合一”试点工作。上海法院于1996年率先试行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三审合一”综合审判机制。此后,江苏、内蒙古、湖北等地法院采取各项措施,与检察、公安系统积极联动,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的改革工作,目前已经初见成效。人民法院仍将积极推行“三审合一”综合审判机制的试点工作,实现商标案件管理的合理布局。
30年来,各级人民法院通过依法裁判各类商标案件,明确法律适用标准、提炼司法政策,丰富和创新商标司法审判理论,已经成为了我国商标法制建设的重要实践者、推动者和见证者。人民法院还将通过不断完善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司法效率和水平。